法律问答

我企业现要提升新公司股东,必须变动注册资本,那样就危害了原公司股东所占注删自有资金的占比。我想问一下这一股东会议决议要怎么写?是不是还必须股权转让合同?

股权
2019-12-18 15:49: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股东增加持有的股份,流程是:股东会决议通过,修改或补充《公司章程》,变更股东名册,然后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第32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
    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3万元限制;
    (2)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10万元限制;
    (3)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资本500万元限制。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四:看完了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再来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
    (2)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五: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1)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2)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3)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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