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1996年结婚。我儿子已经22岁了。我的结婚证不到法定年龄。现在我想申请离婚。民政局要求我补办结婚证,并将结婚时间推迟了几年。是这样吗?

离婚
2019-12-18 17:32: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有两种方式: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的离婚我们称之为协议离婚。有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之诉,即到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一般分居两年以上即被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确以破裂,会准予离婚。
    我国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所以要么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要么法院判决离婚,有生效的离婚判决,否则无法解除婚姻关系。
  •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如果你与配偶双方自愿离婚,可携带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是一方提出离婚,可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1、不管你是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还是到法院起诉离婚:都必须有结婚证。区别只是: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是双方同时到场、带去2人的2本结婚证。到法院起诉离婚时,由一方起诉、带一本结婚证+离婚起诉状+起诉的原告的身份证就行了。
    2、结婚证丢失:可以补办。带上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从单位或村委会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到原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查阅婚姻档案,调出档案后就可以按婚姻登记档案补办结婚证。如果民政局的婚姻档案转到了档案馆,应先到当地档案馆查阅档案、复印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后再到民政局补结婚证。
  • 没有到法定婚姻结婚,现在还没有达到的,婚姻是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如果现在已经达到法定婚姻了,那么这个婚姻就不能在宣告无效了,而是要按照有效婚姻,提起离婚诉讼。
    无论是婚姻有效还是无效,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对于孩子来说享有的是同等的权利,双方都应当承担对孩子的抚养责任。财产的分割,如果确认是无效婚姻的,那么不成立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处理,各归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