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被人打了,第一次被打是手部腿部轻微伤,已经私了,但是事后晚上的时候,那个打人的人叫人又把我朋友打了,脑震荡,现在还在晕着,然后打人的人全部逃逸,现在已经抓到。请问,这件事如果公了怎么赔偿,私了怎么赔偿?

暴力伤害
2019-12-18 19:48:5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事人不愿“私了”、虽然愿意“私了”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①事故事实及成因一定要采取书面协议形式,即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不能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以免一旦撤离现场对方翻脸不认人,导致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②“事故事实”协议具有“固定”事故现场的效力: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协议后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将以“事故事实”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当事人责任;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共同申请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