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XX分期 逾期了一个月天天打电话给我我没接没几天就给我发了一条短息说是催缴告知书 还说一天之内打电话去调解不然要把逾期资料递交法院,律师还说已经把我的分期合同取消了,要一次性全部还完欠款,我看了下微信分期合同还在就把逾期的还了,然后他说没用的要自己改还款金额全部还完然后把结清证明发给他他才会帮我撤销案件,这是真的吗?还是只是恐吓让我把欠款都还了

2019-12-19 01:53:3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贷,出借人也可以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民间借贷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