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咨询下我们夫妻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贷款,而且不是我本人签的字,现在还不上,我们离婚啦,离婚协议一切债务有他偿还,我净身出乎,可银行起诉有我的传票,我不知道也没到场,这种情况我离婚以后有认识一位佳人,他给我买个车写我的名字可以吗?

离婚
2019-12-19 09:20:1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