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已婚女儿应该如何赡养父母?

其它
2019-12-19 09:3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的履行赡养义务,而不能通过签订协议予以免除。
      在现实生活当中,有的子女以放弃继承父母遗产为理由,拒绝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律所禁止的。对于借故逃避赡养义务的子女,有关组织、单位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促使其改正错误,父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子女拒不执行人民法院有关支付赡养费的判决、裁定的,父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赡养是子女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具体是指子女为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的衣、食、住、行提供保障。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无条件的,直至父母死亡为止。不跟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应当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付给赡养费。有多个子女的,可根据各自的经济情况,共同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赡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经济条件和父母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得低于子女本人或者父母所在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  扶助是指子女应在日常生活中对父母给予照料侍奉。特别是对由于年老、体弱、生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子女应当进行照料和侍奉。
    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能认为赡养扶助父母仅仅是支付赡养费,应当认识到扶助父母也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律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第三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也作出了相同的规定。  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已经离婚,对未成年的子女仍应依法履行抚养的义务。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在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出于某种原因不能维持生活时,父母也要根据需要和可能,负担其生活费用或给予一定的帮助。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对父母还存在扶助义务,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
    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
    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已构成犯罪的,以及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赡养义务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免除。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同时,有抚养义务才对应赡养义务。如果父母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不尽抚养义务,子女在成年后是可以不尽赡养义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