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男友明年结婚,男友是做生意的,为了打消我的顾虑,男友承诺愿意结婚后去律师所和我签订一份协议,主要内容就是如果婚后他在外面鬼混导致我们离婚,他愿意净身出户等等这类的。
我想问一下,这份协议可以在律师所签订么?签订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签订的话律师费是怎么给?
谢谢!!

2018-09-04 17:0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下列各情形离婚中一方会净身出户:
    第一:婚内出轨,出轨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分割
    看起来,婚内出轨的现象在农村比较少见,可是,在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农村地区,婚内出轨的现象也是比较常见的。依照现在的婚姻法,如果一方在婚内出轨,是不能要求其净身出户的,法律上也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但是,如果出轨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分割,那就和净身出户没什么两样了。
    第二:重婚
    什么情况下会被判定为重婚呢?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大家都知道,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重婚的人将面临比较严重的刑事处罚,净身出户都是小事儿。
    第三:暴力虐待
    不可否认,大部分的家庭都是比较和谐的,但是,有些家庭往往会发生“战争”,甚至暴力虐待自己的媳妇儿和孩子。在法律上,对家暴的处罚是比较严厉的,只要被施暴者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被暴力虐待,那么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就有可能会重罚男方,而男方也就要面临净身出户的风险。
    第四:私自转移财产
    依照现有的婚姻法,夫妻婚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其中一方有明确的转移、转卖、毁坏和隐藏财产的行为,净身出户是避免不掉的,还要承受相关法律的制裁。所以,对于夫妻婚后的财产,切记是不可私自转移的。
  • 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对此,《合同法》有规定。
    《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为这类协议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
    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 如果你们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并自愿履行的话则协议有效,可以去公证,因为法律并不禁止婚内忠诚协议,这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履行另一方起诉到法院的情况,则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净身出户,出轨只会导致财产少分,原则上无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情况,夫妻财产平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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