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借走2万元钱的高贷款利息,如今贷款利息也没还上,如今要要我把贷款利息和本钱都还上,不还得话还要提起诉讼我。恳求给个参考答案

2019-12-19 11:59: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是借贷,出借人就存在收不回借款的风险,而这个风险只能是由自己承担,因此,不能将全部的责任推到法院身上去。
    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出借人的责任是向法院提供明确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果可供执行而法院法官懈怠不去,那就是法院的责任,可以去投诉。
    如果欠款人确实没有能力还款,那就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了,只有等待发现了新的财产线索之后,再去追讨。
    如果欠款人去世的话,他的欠款,只能由其继承人在取得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超过范围的,就不承担了。
  •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就是复利。民间借贷遵循不保护复利原则,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七条分别作出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并不完全禁止高于银行利率的行为,但是了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外的高利,也即并未禁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合理的复利。
  • 正规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出即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你放高利贷 而借款人又没及时还钱,告到法院 即使法院受理了 也只能判借款人偿还你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的利息,4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你的问题应该还涉及到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如果你赢了官司,在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你可能仅仅赢了一纸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