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资询一下,我就是2006年判的批捕那时是未满十八岁,我的犯罪记录是不是保存?为何每一次进北京市XX刷身份证件警报,留电话?

2019-12-19 14:2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根据该规定,对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法院送达的生效判决书后,应当及时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公安机关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2、在全国公安信息网上录入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也应当封存,由公安机关根据人民法院送达的生效判决办理,不需要申请。
  •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案子的完结方式。至于取保候审后是否会有犯罪记录,关键还是要看案子的最终处理结果, 取保候审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说,有可能该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撤销案件(认为不构成犯罪,解除取保候审),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做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在审判阶段做出无罪判决。
  • 刑事责任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不是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但不是所有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凡年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未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考虑到有些犯罪社会危害性很大,如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后果很严重,这些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接近16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其是非观念和道德标准已经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所以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的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一律不认为是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