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奸污未成年少女已过一个月了,有没有什么直接证据能够警报吗?没有怀孕。

其它
2019-12-19 15:3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及时报警,涉嫌强奸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可以从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涉嫌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强奸案证据,应当符合证据条件。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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