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80年代结婚的,现在结婚证没了,怎么修呢

2019-12-19 16:4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规定,
    1、夫妻一方因个人原因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共同偿还。但另一方应该提及证据证明该债务为另一方个人债务。
    2、婚姻期间共同兴建的住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平分。
    3、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亲应个人生活、医疗所负的正常债务,子女应该承担。其他的费用,子女在法律上无义务承担,当然自愿承担除外。

  • 1.如果结婚证是在男方家的民政局办理的,那么双方还是去原来的民政局办理,因为别的登记处是无权补办的。去的时候也不一定必须双方都去,但是要把手续和证件带齐全。如果是委托人去办理的话,委托书就要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和登记的地方、现在的婚姻状况、委托的缘由、还有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还应该当时提交他(她)本人的身份证。
    2.补办结婚证的条件是双方至今还是维持着结婚现状的,带好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两人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如果没有照片的话就在去民政局的时候可以现场拍摄的)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带上以上物件就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了。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就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的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民政局办结婚证。
    3.结婚证丢了还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条件是双方的书面申请;双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二人近期免冠合影照片(二寸)三张;双方工作的单位或街道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补办的结婚证内容和原证是一样的。结婚证两本全部丢失的,会按照原始登记档案的内容补办,是不会出现“两本结婚证的日期不一样”的这种情况。如果只是丢失了一本,有另一本也是可以用的。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登记和结婚证补领的程序是有区别的。我们知道,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对于补领结婚证来说,就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了。如果一方不能到场,可以委托另一方帮助补领即可。  相关知识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如果结婚证丢了,是可以补办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一)需要申请补办手续。  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二)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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