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姐姐借钱买房子。我能写我哥哥的名字吗?二手房

2019-12-19 19:3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贷款期间,你的房子应该就已经抵押给银行了,银行基本上不会在没有抵押担保的情况下放款的。
    2、你可以将房子转卖的,如果你的朋友不是一次性支付所有房款的话,手续上会麻烦一些,需要协调的当事人很多。首先,你需要和银行协商,如果你朋友的资质银行可以放款给他的话,可以协调银行将购房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换为你的朋友。感觉这一步是最难的。第二,如果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那么银行会让开发商承担一个阶段性担保,那样的话,在购房借款合同的中就是三方当事人,都需要协调。贷款人,开发商,银行。第
    三、需要和开发商协调将购房合同更改为你朋友的名字,不然,银行的银行的贷款合同,以及他项权利证都是没法办理的。总得来说更改比较困难,但是不是完全不可能。另外虽然麻烦一些,但是这是最安全的办法,除此之外,都会有或多或少的风险。

  • 一、自愿协商一致依法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房东将租赁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系房东行使房屋所有权权利的表现,承租人不得干涉。由于用房屋抵押贷款只需要办理抵押权登记即可,而无需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和改变目前的租赁状况,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租赁使用房屋是不受影响的。
      
    三、房东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银行有权对房屋进行变卖或折价来偿还借款债务,让抵押权得到优先实现。
      在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情况下,租赁合同继续对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同时,在房屋发生所有权变动的过程中,房屋承租人还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 根据保证方式的不同,我国《担保法》将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前者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需承担保证责任。
    而后者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没有履行债务的,只要债权人要求保证人还债,其就必须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见,一般保证比连带责任保证的风险小。
    但《担保法》也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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