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9.09.19?男50岁,已婚并未离婚,女方34岁.未婚。同居,育有一个13岁女儿,一个9岁儿子。现女方要求分手,能不能要求男方赔偿?

离婚
2019-12-19 20:33:2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解决了未婚同居的问题,下面就可以分情况解决离婚彩礼怎么分的问题了。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彩礼怎么分呢?  根据我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但是,在大部分地区,未婚同居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或者长时间的同居,此时如果再要求返还彩礼就有点不现实。因此,在这种同居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