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诉讼中如何收集分居两年的证据?

离婚
2019-12-19 21:07: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通奸、同居行为的,一方起诉离婚的,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法院在审理因通奸、同居行为造成离婚的案件时,无论原告是过错方还是无过错方,一般会准予离婚,并在财产分割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依据上述规定,只有婚姻一方当事人有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法院才会判决损害赔偿。单纯的婚外情,程度达不到,一般也不会得到支持。
  • 离婚要收集的相关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有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 夫妻间财产约定需以书面形式作出,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关于房产的约定在法律上视作房产的赠与关系,如果约定没有经过公证,那么该约定在房屋变更登记前是可以撤销的。根据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分居并不包括分房居住,而且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并且分居满两年后并不能自动离婚,只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条件。
  • 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离婚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三个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建议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