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必须报费可是车辆登记证在金融机构质押拿不出去车险公司也不给报费了该怎么办

农林牧渔
2019-12-20 01:5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报废,赔付标准是根据你的使用年限,与买的车损价格进行折旧就是保险公司要给你赔的数额了! 车损险保额的年6%折旧来计算,折旧年限根据行驶证初次登记来算。 申请按报废处理,还有40%的完好,一但按报废处理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他是要扣除完好的,不会按100%的损失来给你核定赔付,而对于使用车的人来讲,那就失去了使用价值,而残余价值也就失去了使用功能,除非你把剩余的完好件再卖给修理场,他们也可以再利用的,但这时也不会把40%的价值全部的变现,这也就是说,出现了贬值损失,这部分损失只有由自己承担,保险公司也不承担贬值损失。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担保法》第33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第34条第1款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欠债人作为债务人,可以用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需要提醒的是,用房屋作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才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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