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期货诈骗能不能异地委托律师报案啊

期货纠纷
2019-12-20 02:39: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的诈骗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概括起来应当包括两种类型:一是虚构事实,即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无中生有,骗取财物;二是隐瞒真相,即掩盖事实真相,使被害人误以为实际存在的事实是不存在的,骗取财物。
    行为人使用上述方法,使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信以为真,从而将公私财物“自愿”交给行为人。但是,这种自愿并不是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的真实意愿,而是被犯罪人制造的假象所迷惑而上当受骗的结果。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以诈骗方法骗取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谓“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指刑法分则中的其他条文对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行为的特别规定,如金融诈骗罪中的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以及骗取出口退税罪、合同诈骗罪,等等。
    由于刑法条文已经对这些特殊的诈骗罪作了专门规定,不再适用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而是以专门规定定罪处罚。 你说的情况,实际上是经营风险、投资风险,因为业务员认识你、相信你就是一种风险,自开始就没有对你进行防范。
    如果你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的行为,当然构成诈骗罪,如果没有,就是一般民事纠纷。
  • 您好,涉嫌诈骗2550元的达到诈骗罪侦查的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网络被诈骗,应当及时向当地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报案,或登陆公安部网络安全监察举报网站举报,也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报案地点可以向案发地、诈骗行为实施地、诈骗结果发生地、嫌疑人住所地报案,也就是可以选择在你的住所地,也可以选择在犯罪嫌疑人地报案,两地警方任何一方接到报案后均应受理。
    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人一般都是通过媒介间接与被害人接触联系,如QQ、MSN、BBS、手机短信、网络游戏和电子邮件等。首先受害者要保存所有证据,以及交易记录,最好有银行的交易记录,还要网络聊天记录,你们与对方的联系方式,如果可以的话,可以请会电脑的查找到他们的IP地址,这样报警就会有保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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