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新汽车被碰,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他没购买保险,他只帮我汽车保养,车辆修了1万5,我提起诉讼折旧行吗?

2019-12-20 06:2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即使没有投保交强险,也应当先按交强险赔偿,剩余的损失,按照双方主次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需要赔偿多少呢?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来确定赔偿的项目及金额是多少。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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