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分居六年后你需要律师离婚吗?

离婚
2019-12-20 06:38: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请律师慎重付款。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话深信无疑,只要律师要钱,他都毫不在乎。一审官司打输了,律师提出上诉,他不加考虑,一一照办,交了上诉费,再交聘请律师费,一点不心疼。
    特别是对律师提出的请办案人吃饭和找人疏通关系等社交活动费更是大方,往往倾期限所有。一旦官司输了,方大梦初醒,直呼上当,后悔莫及。因此,对律师索要的按规定应收取的正当费用以外的所谓活动费一定要加以拒绝。
  •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一方提出“净身出户”,不是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因为,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依据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