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96年退休前职业病(2期矽肺)及2009年死亡治疗

2019-12-20 06:40: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除非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者提出,一般不得解除或终止职业病人的劳动合同,应妥善安置职业病人。一到四级绝对不能解除,五到十级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二是劳动者自行提出,三是严重违反企业相关制度或犯罪等情形。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从单位参保的,由全部个人缴费和利息构成,2006年之前还有部分企业缴费部分划入;以个体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按缴费金额的8%划入。
    领取基本养老金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后死亡的,因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从个人账户支付,只是剩余部分。《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对于职工因职业病退休:经确定确实是职业病的,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工伤包括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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