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奸罪如何写朗森,可以判处几年监禁

其它
2019-12-20 09:3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奸罪,是指触犯《刑法》第236条的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奸淫幼女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强奸罪判几年,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对已犯强奸罪的处罚如下: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死亡的。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杀死或者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不能认定强奸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有些幼女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幼女,主动要求或在幼女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根据2003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被告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该性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二)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是强奸的,根据《解答》的规定,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三)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且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方男子发生性行为的,根据《解答》的规定,也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四)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夫妻间也会发生一些强奸行为。一般认为,夫妻之间既已结婚,即相互承诺其共同生活,有同居的义务,虽然其同居义务是从自愿结婚行为推定出来的伦理义务,而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但只要是婚姻正常存续期间,也应排除该行为构成强奸罪。
  • 交通事故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属于过失犯罪。不具备主观故意,并不是刑事犯罪。
    在刑法量刑上,当前的法律量刑是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处有期徒刑1-3年,如果一逃逸情节的,可能处3-7年有期徒刑。
    积极救治伤者,积极赔偿受害者的,可以减刑和缓刑。
    交通肇事之中唯一判处死刑的情形是危险驾驶罪,危害公共安全和明显的主观故意的情节。事故受害方的谅解书只是一种理解、认同、宽容的意合表示。
    它既不是赦免书,也不是免罪的尚方宝剑,能不能服刑须看你的危害程度与违法后果来决定。当然,受害方的谅解在量刑裁量中具有了从轻或就轻处罚的因素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