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淘宝店买了一台笔记本下单时间是8月31号,收货日期是9月1号,订单完成是9月10号,现在电脑出现非人为的异常,联系商家换货对方给出的 9月1号签收的货,已经超过了换货日期,要求自己去售后服务维修。现在我想换货店家不给换请问有什么方法吗?谢谢您帮我解答一下。

消费者维权
2019-12-20 10:37: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卖家无正当理由不换货的,消费者可以拨打投诉电话维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例如:鞋子出现质量问题,如果在三包期内,可以去购买专柜要求换货。
    如果卖家不换货则可以拨打投诉电话。

  •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 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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