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山东的社保卡,嫁到安徽,户口也转过来了,在安徽生孩子,社保卡听说要回当地报销,我想问问我这种情况还能报销吗?户口转过来了也能回老家报销?

2019-12-20 13:42: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保能转移。社会保障转移过程如下:

    1.领取身份证复印件并将身份证上的地址输入地方税务局。 (如果委托他人的代理人,必须提供受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到地方税务局完成工作,领取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证。
    (如果委托他人代理人,您必须携带受托人和受托人的原始身份证)



    3.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书”,并办理过户手续后转交社保局转交。



    4.社会保险机构收到接受信后,还会审查您当地的社会保障支付状况。
    如果没有付款,资金将转移到您新单位的社保机构,并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转换”。信息表格终止您原来工作地点的社会安全关系。这些一般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拓展资料

    社保包括:

    社会保障包括养老金,医疗保健,生育,工伤和失业。

    退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您可以每月领取15年或以上的退休金。

    医疗:住院费用可以报销,收费很高。

    生育力:只要你有一个孩子,你可以享受连续支付13个月或更长时间的部分费用。
    工伤:在工作时间内,您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工伤事故报销;

    失业:单位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后,您可以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之前领取失业保险福利。具体时长取决于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工伤保险必须分级,伤残等级不同,工伤保险索赔也不相同。住院可以报销伤病。
  • 应当将户口迁移或到户口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宿迁市为例,根据《宿迁市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二、参合对象
    (一)辖区内农村居民(含农村中小学生)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长期居住在乡镇的城镇居民和其他人员,可以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等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在新农合上一个缴费期至下一个缴费期之间出生的婴儿、退役的士兵,可以参加当年度的新农合;婴儿自出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父母为其申请参加新农合的,自出生之日起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出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参加新农合的,自补办之日起发生的医药费用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
    (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全部纳入新农合。
  • 生育费用报销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参加过职工生育保险,并且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报销生育费用,享受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使用社保卡治疗的部分费用发票,是不能用于工伤待遇审核进行报销的。而且法律规定,工伤事故是不能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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