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方已办理离婚手续,协议里把一套青岛商品住宅房屋给男方,但并未对这套房屋的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配,同时房屋首付想我父母借款十万,未打欠条,这套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房产证未办理,请问我还可以要求分割这套房屋的财产吗?我父母的十万元借款还能要回吗?

离婚
2018-09-04 19:2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很明显只有只有共同财产才有分分割的可能,而私人财产肯定归个人。
    1、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2、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归当事人自己所有,对方不得要求分割。
  • 房产按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父亲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儿子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有继承权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
  • 房屋产权分割要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对共有房产劈分,或因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所发生的房屋产权劈分。房屋产权分割后,要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才能取得合法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分割要怎么处理,取决于房屋共有的选择,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分割  分割共有房产,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所谓协商,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这与处分共有房产和对共有房产作重大修缮不同。分割协议不仅在共有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将其分得部分让与第三人,该协议对第三人也有约束力。  
    (二)裁判分割  
    1、裁判分割的起诉要件  
    (1)对按份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其结果是共有关系消灭,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分割,虽不消灭共有关系,但对全体共有人都有利害关系,因此该诉讼为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有人都应该参加到诉讼中来。  
    (2)原告须对房产有分割请求权。  
    2、裁判分割的具体分割方法  
    (1)实物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房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2)变价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3)折价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予以分割。这里规定的折价分割,是指由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取得共有房产,对其他共有人给予金钱,或者实物,或者金钱加实物。采取这种方式分割共有房产,首先要评估共有房产的价值,最好由中介机构进行,然后才能进行折价分割共有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