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外国户口,嫁给了一个北京人,当我有孩子的时候,我也是一个北京户口。如果离婚的孩子跟着我,他们能建立自己的户口吗?还是孩子的账户会留在男人的账户里?如果是这样,孩子们怎么能独立呢?

离婚
2019-12-20 15:1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与户口无关,但一般而言孩子的户口总是迁往约定或者由法院判决的对孩子享有抚养权的一方。
    2、监护权源于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离婚后,无论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孩子的亲生父母都仍是孩子的监护人,因此,对亲生孩子享有血缘性质的监护权;监护权虽大于抚养权,但对于离异后孩子的父母,考虑到孩子一般只能随一方生活,因此抚养权只能由一方拥有,但未享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可以通过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大额医疗费等方式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所以并不矛盾。
    3、关于财产协议的有效性要看了具体协议内容了,常规本人签字、内容又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应为有效。
  • 虽然当事人刚刚离婚,但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单独立户。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首先,双方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与其的户籍在哪一方没有任何关系。
      其次,如果双方在离婚后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同时,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判,不会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
    一般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