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摩托一不小心撞了人,车了买来交强险,我该怎么办?

2019-12-20 23:5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强险免赔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纲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发生事故,机动车首先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给以全部赔偿,超过部分按照责任赔偿,而且非机动车一方还可以减去百分之十的责任赔偿。 机动车从次责到全责,都是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2000元、医疗10000元、死残110000元)全赔,不分责任比例。 超过部分机动车根据责任比例(责任比例+10%)再赔。 机动车无责,也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
    100、医疗
    1000、死残11000)全赔。
  • 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通过交强险进行理赔的流程如下:
    1、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2、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3、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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