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的借据仍然有效吗?没有具体的还款日期

2019-12-21 06:13: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条其实没有多大用处,只要有欠款的事由证据,没有欠条同样可以起诉,同样要胜诉。如果没有欠款事由证据,单凭一张欠条不一定能胜诉。欠条与借条是不同的,借款没有借条无法起诉,更不要说胜诉了。
    欠条,比如欠工资,欠工程款,欠医药费,欠赔偿款,欠货款,欠吃喝餐费等等,没有欠条都可以起诉的,只要有签单,或合同,或事实等就行。欠条也好,借条也好,合同也好,不是本人签名,别人代签就是废纸一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
    18条、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综上所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债权人就该债务提出主张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夫妻另一方能够证明,
    第三人知道,夫妻双方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除外。
  • 民间借贷沒借条可以起诉但不一定能胜诉;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 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至于时效,没有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从第一次要求还款时起算,无中止中断,时效是两年,建议及时起诉。关于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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