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但未销售,是否按犯罪处理?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其中的一部分,如何定罪量刑?3.数额犯是否有未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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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伪劣产品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故意,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既包括直接故意,也包括间接故意。过失行为,如生产者不知原材料有假或者不符合质量标准,销售者不知产品系伪劣产品,因不负责任、疏忽大意而生产或销售的,不能构成本罪。
从司法实践看,绝大多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都是为了牟取暴利,但法律对本罪的犯罪目的没有要求,所以,无论行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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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产品的可以笼统地定义为“山寨产品”和“三无产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可以达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但是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遵循不知者无罪原则。
若经营者明知故犯的话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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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