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了五天,老板说没有具体转正时间,但是试用期有三天,我上了三天后问领导说我试用过了,可以继续上班,我又上了两天后突然被辞退

2019-12-21 08:17: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转正不需要再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为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有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因此,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没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故试用期转正时不需要再签劳动合同。
  • 劳动法里没有规定具体到那一天的发放工资的规定,但是规定了工资按月支付的应当每月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 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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