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东委托他人与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他人代签的房东姓名,无委托书,该合同有效吗?

2019-12-21 10:31: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指合同除具备一般生效要件外还须特别要件具备才能生效的条件。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只是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的某些合同生效须特别具备的要件,并不具有普遍性;
    《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有以下的要件才有效: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 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 写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注意事项:
    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合同要注明租房用途。
    4、合同要写明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8、合同应约定是否同意转租。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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