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诈骗罪已被判刑。如果不支付罚款,对被拘留者会有什么影响?

刑事辩护
2019-12-21 11:3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诈骗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罚金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判决决定。
      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涉嫌诈骗犯罪,数额巨大,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因诈骗被抓捕的,一般会刑事拘留,期限为3至37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 解释》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 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 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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