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当其中一名司机接近丁字路口时,一辆三轮车在非机动车道上突然掉头。我没有急于避免碰撞,结果导致了一个非机动车司机的腿骨折,他是一辆无证汽车。我应该对这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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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1)假冒或仿冒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
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商业诽谤行为;
(7)公用事业和独占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9)压价销售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10)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交易行为;
(11)招标投标中相互勾结排挤竞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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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按什么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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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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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