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欠其他公司的债务对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有什么影响

企业法律顾问
2019-12-21 16:1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
  • 成立公司法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
    (2)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活动场所。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未经核准登记的工商企业,一律不准筹建或开业,不得进行民事活动。以上四个方面,其中具有必要的财产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两个方面,是企业法人最基本特征。
  •   作为公司的主要领导人,对公司的负责人肯定负有法律责任,如果触犯刑法是要坐牢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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