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费是1.20元/月.平方米,而国家一级物业费也就1.00元/月.平方米,对于物业费不合理如何维权

2018-09-04 22:1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四、业主公约的效力

    1、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2、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5、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 一,找物业经理。如果是物业管理上的小问题,或者是物业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找物业经理就可以。严格来说物业经理是社区物业的最高决策者,有很大的自主管理权。

    二、找街道办。街道办事处受辖区人民政府管辖,负责辖区方针政策贯彻、文化建设等综合管理工作,对物业投诉事件有受理和协助协商的权利。

    三、找房屋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即房管局,一般负责:住房保障、建设、制度改革、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转变和督促实施。房管局能不能管事,主要看房产管理局与物业公司是否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若有关系,则什么都要管。无关系,则主要监督物业公司的定价标准和服务内容。
    四,找业委会。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业委会成员以选举的方式产生。所以很大程度上会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可受理业主投诉问题。
    五,开发商。国内的一般的做法是,社区开发完毕由开发商选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或者开发商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这种物业公司经常要为开发商承受过多的质量返修工作压力,所以相应房屋质量及返修问题找这种物业,一般能得到解决。涉及这类投诉,开发商也是有受理的义务的。
    六,投诉机构。诸如“忠实仆人”一类的第三方物业投诉调解机构,是互联网时代高速发展的产物。业主可找此类投诉平台投诉,优点是投诉反馈快有人跟进,不需要业主费时费力跟物业周旋。
  • 如何收取小区物业费,   
    (一)包干制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物业服务企业往往采取降低服务支出费用的方式,从而暗中提高企业的利润。表现在具体收费中,就是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人员,扩大收费项目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乱收费。  
    (二)酬金制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其中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企业酬金之外的部分完全转入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监督使用。  实行酬金制付给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相对会比包干制的费用较高,但这是一个相对公平、透明的方法,为业主提供的服务,基本能够做到质价相符,并且不断变动的酬金比例可以激发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其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利于整个住宅小区服务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自身的发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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