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私企老总欠款老板跑路,欠经销商借款不还,提起诉讼场长有什么用?

其它
2019-12-21 19:27: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因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这一司法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2、《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要看重庆是否是客户的住所地,如果是则可以在重庆起诉。起诉一般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懂相关的起诉流程的,建议最好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 存在欠账的情况下,起诉当然有用,判决书是有强制执行力的。但是客观的讲要看情况。
      如果他有财产就是不还你,起诉当然有用,执行法官会帮你扣划他账户里的钱等等。
      如果他确实没有财产,起诉还要花诉讼费和律师费(可以让对方承担,但是没钱就没法子承担了),得不偿失。
    不过拿到判决书如果他以后有财产还是可以执行的。如果无赖一辈子都没钱,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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