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上小学2年级,上体育课的 时候 撞到头部 缝了七针 导致额头至眼部留下疤痕,受伤原因是 老师没有做好安全工作,请问学校要赔偿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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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看具体的情况,根据《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学生的监护人,学校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你们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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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