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租了一间房子,租期一年,和房东没有签合同,后来我由于有事不继续住了,就转租给了别人,当时他说他没那么多钱把房租全部给我,先给我一小部分,过几天在给剩下的,但是这都过了一两月了,每次我问他要,他都说暂时没有,我当初是觉着大家都是在外面打工的也不容易,他说没钱我就多给他宽限了几天,但是没想到他现在一拖再拖,我让他给房钱他也不给,叫他退房他也不退,我该怎么办,是不是这钱我就要不回来了?

2018-09-04 23:45: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双方依据双方之间协商的内容签订了的买卖合同,双方之间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未履行自己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属于合同违约,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提起诉讼,卖方可以主张买方违约。
  • 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房租的交付时间应如何处理?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交易习惯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这是合同法的规定。
  • 你好,在他与房东租房合同中,若有权转租的情况下, 你们也只能和他签订到7月20日的止的转让合同(且将他和房东签订的合同备份),之后的只能和房东签订。 同时还要确定他是否已经将这4个月的房租已经向房东交付(从他们合同中租金交付方式以及房东的收条结合来看)。
    签订合同时一般要注意对方及房东身份证信息,房屋产权证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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