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一定要在婚姻生活注册地址吗?离异一定要夫妇彼此到场吗?

2019-12-22 06:2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双方对于离婚及财产及子女抚养均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或者子女抚养达不成一致意见,男方只能在女方分娩后一年才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你们无法分割。
  • 离婚协议.必须在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签字.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要分别与双方谈话,确认确实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经过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协议才能生效.夫妻之间自己写的东西没有效力. 现在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又法院重新调解,在法院达成新的协议.如果女方只是有过外遇,而够不成重婚或者同居.法院无法追究女方责任.财产还是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欠下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在夫妻间明确财产归个人所有的除外)。当夫妻离婚时,应当用共同财产偿还。当共同财产不足以还债时,在离婚时对其余债务进行分割。
    侵害时一般平均分配,但要适当照顾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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