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去世了,媳妇能否继承妻子的房产。

2019-12-22 07:0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房产,可通过三种途径办理过户登记:
    一、公证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申请人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二、诉讼继承。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可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申请人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三、其他继承。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提交申请材料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只是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而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显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林地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般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
    承包人死亡后发包单位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其中对于该条款的释义中规定,对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