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住房公积金是按照扣除保险之前还是之后的工资计算的?

2019-12-22 09:07: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何追讨住房公积金?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诉要求补缴。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
    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 缴纳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
  •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 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由劳动行政部门强制征缴。 用人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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