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已起诉第三次,法院会强判离婚吗?

离婚
2019-12-22 10:21: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审期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还可延长六个月。而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审期为三个月,简易程序是指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
    如果你的离婚案件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应当是简易程序。如果是简易程序,那么已经超期了。你应当催促法院结案。至于能否判决准予离婚,要看你们的实体情况,也就是是否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因你介绍案情简单不好发表意见。
  • 房子的产权要分清是婚前所建还是婚后所建,婚前属于个人财产。还要分清是谁建的,若是你父母建的自然产权是您父母。
    2、可以要求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从自己抚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分析。
    3、分居两年不会自动离婚,这个也需要举证或主张对方认可。此次起诉败诉,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到时一般都判离婚。
  •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一方要求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只有通过起诉来解除婚姻关系。建议原告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会判决离婚的,但若没有证据,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但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基本上二次诉讼都能判决离婚。
    男方只有没有过错,便不需要赔偿。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指的是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平均分割财产可以,但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