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年4月2日入职至今2019年9月19日,每月都有扣社保,但在社保局没有我的任何资料,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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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请事假,是不该扣社保补贴的,事假扣工资的说法本身就是错误的。 事假,劳动者未提供劳动,那么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是可以的。但是额外克扣其他工作日的工资就是违法的。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资支付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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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规定,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否则违法。社保是最基本的保障,是很有必要参加的,社保缴纳的基数当然是越高越好了。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找工会或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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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