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购房合同条款中,延期交房按每天万分之五赔偿,本合同本人保留一份,开发商报亏三份。后开发商为逃避责任,将合同增添为:万分之零点五。本人与其交涉,开发商说:是填错了。该合同之本人保留一份,其他业主无保留不能证明。从法律角度讲,开发商拒绝赔偿。若起诉能胜诉吗?

2019-12-22 14:23: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业主可以拒绝收房的情形包括:
    1、开发商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 购房合同不是要式合同,法律法规没有对购房合同的内容、条款、格式做统一的规定和要求。 所以,购房合同的条款,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实践中,合同条款一般是先由房产中介或购房合同的一方当事预先指定合同条款,然后双方协商。
    建议:在签定购房合同时,如果是中介或对方提供合同文本,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和内容,尤其是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部分,如果发现对自己不利的条款,要和对方协商修改。
  •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延期,签署一份延期的补充协议即可,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只不过把租期变一下,如果租金或者其他内容也需要变,可以一并约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关于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延期交房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情形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购房者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房屋进行使用的,仍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违约金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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