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当我选择离职时,我想问一下如何计算我的工资,因为我的老板两次说我不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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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工资基数的21%,员工自己缴纳工资基数的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9%,员工自己缴纳2%外加3~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2%,员工自己缴纳1%;
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
0.5%,员工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
0.5%~2%之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
0.8~1%,员工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8%,员工自己缴纳8%(各地情况不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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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未支付的,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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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老板不发工资,可以提交
仲裁申请书,不交费。到人社局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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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