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开摩托车撞了人,当场询问伤者伤情并提出送去医院检查,但是伤者不愿意去医院,然后我爸就回家了。后来交警通过监控发现这起事故并通知我爸去派出所处理。然后叫我爸给了1000块钱,答应我爸不移交派出所处理,当做私了了。我想问一下这样处理是不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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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认定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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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