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地产商,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们已付房款的房子,抵押给银行,现在办理不出房产证。现在交涉中,给不出答案给不出结果。政府给予包庇。我们可不可以告银行在没有调查清楚房屋已售出的情况下,办理贷款。我们受害人约500余人

2018-09-05 06:07: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将房子抵押给银行申请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需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资料:
    1.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申请表;
    2.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投资收益证明、在我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的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
    4. 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
    5. 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如果抵押房产已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则土地使用权证应同时提供;房产所有人(包括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抵押房产如需评估,须提供评估报告原件;
    6.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贷款程序

    (1)借款人贷前咨询: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

    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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