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子六个月夫妇 情感合不来能够同意离异吗

2019-12-23 03:4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就是均分,一人一半。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产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的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遵循物权登记原则,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那个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
    这是一般原则,在更多体现的人身价值的离婚纠纷中,本身婚姻的感情化,决定了此类纠纷的特殊性,而不能严格适用上述登记公示原则。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原则上,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对于离婚后儿女的抚养权,应先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原则上,儿女的抚养权应由有抚养能力且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抚养。建议应先取得男方无抚养能力及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恶习的相关证据,如知情者的证言或无工作及无生活来源的证据。
    以防发生纠纷之后无法取证。
  • 离婚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母亲,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其他的要看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要综合考虑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
    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法院判决的原则是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因此如果对方有家庭暴力,您有证据证明对方是对您和孩子都有家庭暴力行为,这样法院在判决时很大可能会判给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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