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诉离婚应提交的材料(应在举证期限届内提交):
(1)同意离婚的。答辩状(讲明自己对被告起诉的意见、理由以及自己的诉讼请求),并提交相关
证据。
(2)不同意离婚的。 a、答辩状(讲明自己对被告起诉的意见、理由以及如法院判决离婚时自己的诉讼请求); b、信件、证人证言、相片等证明夫妻感情尚好的材料; c、房产证、宅基地证、汽车行驶证、购物发票等证明财产及债务的材料; d、自己的失业证、病历、收入证明等证明自己经济困难的材料; e、子女的出生证、户口薄; f、被告的工资单、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证明被告收入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