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4月17日扭伤了脚踝。在此期间,我也休息了几次。我能申请工伤两年以上吗?

2019-12-23 08:1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二) 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三) 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四) 工伤待遇审批表。

    (五) 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六) 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在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实行一卡通用,医保卡是职工医疗保险的卡,不是工伤保险卡。医保卡支付的城镇职因病和非因工医疗费用,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别由个人和医保基金承担,而工伤医疗费用采用专业的办法和渠道支付,一般是全额报销。
  • 因工伤休息的期间还可以要求单位发工资吗?   工伤期间工资是工伤职工因治疗工伤暂停工作的期间,依然享受的劳动报酬。工伤期间工资正常支付,若有克扣的,可向单位注册地或者实际营业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   如果属于工伤,首先要注意工伤的认定:   
    一、首先要申请工伤鉴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为发生事故伤害,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二、其次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赔偿数额。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关于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可见,工伤期间的工资与工伤前的工资标准一致,绝不是只有基本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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