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姐夫2018年11月去世。姐夫生前给他的“干女儿”(未经公证)写有遗书,把姐夫和姐姐的共同房产遗赠给他的“干女儿”。但这遗书也未经公证。而且遗书上只有姐夫一人的签字,没有姐姐的签字。2019年我的姐姐也去世了。请问这遗书有法律效应吗?

公证
2019-12-23 08:36: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二、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抚养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抚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抚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  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屋产权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及财产清单;  遗赠抚养协议书草本。  
    三、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抚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  协议如设立了担保条款,担保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财产情况。
  • 可以通过自书、代书、公证、录音、口头等方式订立遗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办理遗嘱、遗赠公证的流程手续:
      办理遗嘱、遗赠公证,应由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预约公证员上门办理。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以及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遗嘱人未婚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草拟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名或盖章,并捺指印;
      
    (4)立遗嘱人死亡以后,受益人应带遗嘱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温馨提示:本处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