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今年3月份我女朋友怀孕了,我说把婚结了然后生下来养大,但是她不肯,因为她过年那时好去过我老家发现我那里又穷又山,我说如果不生下来那我们就分手不谈了,后来她还是去人流了,(她以前跟别人已经做了3次人流)是我开车送她去的医院做流产,后来我送她回宿舍我就走了,从此再也没见过面,现在半年过去了她说身体不好没来月经,说是要我负责,她说做了手术之后我一直都没照顾她,。我晕,怀孕的时候我都跟她说清楚如果打了小孩我们各走各的,现在她要我赔钱,我能不给吗?法律上能告到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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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医院出事,可能会涉及
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相应的医疗事故责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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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